劉懷丕
近日,河南扶溝縣一男子向當地環保部門匿名舉報一家企業排污遭毆打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不少人追問,到底誰泄露了舉報人的信息。日前,當地公布調查和處理結果,泄密者為周口市生態環境局扶溝綜合執法大隊某中隊中隊長李某濤,相關責任人將依法處理。
舉報人遭毆打,令正義蒙塵。當面對違法違規行為時,公民勇于挺身而出舉報,既是自身權利意識增強的體現,也彰顯出對國家機關的信任。尤其對環保領域來說,發動廣大群眾參與社會共治,能緩解環保執法機關巡查力量不足壓力,也是根治污染的重要抓手。而舉報人信息被泄露、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與傷害,會影響到群眾對環保執法機關的信任,讓舉報制度難以為執法提供有效支持。
保護好舉報人,才能呵護好正義。只有舉報人感覺到越來越安全,在法治社會中才可能有更多的人站出來伸張正義。對于執法者來說,做好保密工作,是對舉報者負責,也是對舉報工作和整個社會監督機制負責。當地對此次事件中的相關責任人和泄密者立案進行審查調查非常必要且重要。但事件絕不能止步于此,還要深挖舉報人信息被泄露的原因,進一步完善舉報人制度,確保舉報信息絕對保密。另外,也不妨查一查執法人員與違法違規企業是不是存在利益輸送關系,堅決防止出現執法者與違法者“貓鼠一窩”。對充當“保護傘”搞通風報信的,必須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形成嚴懲威懾力。
常言道:“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作為糾正不正之風、匡扶社會正義的重要力量,舉報人必須得到保護。只有消除舉報人的后顧之憂,讓群眾參與監督、敢于監督,社會監督才會有力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