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人大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并公開征集意見。修訂內容涉及三孩政策的陪護產前檢查假、產假、育兒假、減輕生教養負擔等方面。市民可在2022年1月12日前,登錄廣西人大網,向自治區人大提出本次立法修訂的意見和建議。
明確三孩政策
再婚夫妻再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合并計算
今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作了修改,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廣西這次修訂,也將明確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經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可以根據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等額再生育。
依法收養子女的夫妻或者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合并計算。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按照規定再生育子女。
夫妻一方為本自治區戶籍,另一方為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的,適用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
值得一提的是,生育登記將更方便。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過生育登記平臺進行網上生育登記,也可以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登記。
為保護婦女和女嬰,修訂草案規定,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
新設立育兒假
孩子3歲前,父母或將每年都有育兒假
這次修訂,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落實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扶持、救助政策。
修訂草案擬增加假期的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外,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享受陪護產前檢查假五天;女方分娩后,女方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五天;夫妻雙方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分別享受累計育兒假十天。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此外,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發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準發放。
落實優惠政策
增加減輕生養教負擔規定
在哺乳假方面,修訂草案的規定更加細化。例如,經所在單位同意,職工可享受六個月至十二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按照其工資、津貼、補貼總額的百分之八十核發;享受哺乳假的職工不影響晉級、工資調整和計算工齡。
為減輕生養教負擔,修訂草案明確政府在財政、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采取支持措施,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出臺有關育兒補貼政策和措施。
在落實生育相關的醫保待遇、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加強嬰幼兒照護指導等方面,修訂草案也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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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1日,全國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表決通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其中,延長生育假、新增育兒假的情況引人關注,具體情況如下:
來源 | 廣西工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