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廣西新聞網記者 陶媛 攝
廣西新聞網南寧4月30日訊(記者 陶媛)4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公路條例》新聞發布會在南寧召開。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廣西交通運輸廳副廳長陸曉明在會上介紹,2016—2020年,廣西農村公路完成投資460.32億元人民幣。截至2020年底,廣西農村公路總里程達10.55萬公里,農村公路列養率達100%,全區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達100%,建制村通客車率達100%。農村地區基本建成“外通內聯、通村暢鄉、客車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
據悉,《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公路管理辦法》于2017年3月1日施行,《辦法》對規范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農村公路資金嚴重短缺、管理主體責任不明確、“重建輕養”、養護能力不足、運營內容缺乏、執法依據不足等問題越來越突出。為此,新制定的《條例》重點圍繞資金保障、審批權限、建設程序、運營、規范村道管理等方面做了增補和完善。其中,《條例》專設“運營”章節,創新性明確了“農村客運具有公益屬性”,是全國農村公路地方性法規當中的首創。
《條例》規定,違法超限運輸車輛和超過農村公路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農村公路上行駛,并新增農村公路超限超載治理手段,實現“科技治超”;《條例》明確,農村地區未納入公路規劃的道路,經逐步改造后,符合技術等級要求的,可以由建設單位或者管理單位報請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經認定符合技術等級要求后,納入農村公路統計年報里程。
針對廣西農村公路“重建輕養”和養護能力不足問題,《條例》明確了養護資金,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以政府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資金保障機制,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農村公路養護所需資金。
《條例》的出臺,解決了農村公路資金短缺問題,下放了“農村公路調整為城市道路”的權限,簡化了農村公路建設程序,填補了農村公路運營的立法空白,提升了農村公路尤其是村道管理的規范化水平。同時,《條例》將通自然村屯道路納入農村公路,對推動“四好農村路”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實現鄉村振興具有重大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