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新冠防指〔2021〕2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做好春運期間
群眾返鄉出行健康管理服務的通告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工作要求,為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我區春運期間群眾返鄉出行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規范落實分級分類就地過年和檢測出行要求
各地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在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春運期間,采取有力措施,嚴格規范實施分級分類,引導群眾有序出行。
一是區外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不予返桂來桂。
二是區外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在春運期間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返桂來桂,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并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三是區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區人員春運期間返桂來桂的,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四是低風險地區人員。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確需返桂來桂或區內市際通行的,以及從區外返回廣西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應當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其他人員應當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
在符合出行條件的情況下,各地應盡可能為返桂來桂人員出行提供便利。
二、嚴格規范返鄉出行人員目的地管理
符合出行規定條件的返桂來桂人員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到達目的地后不需隔離。其中,返桂來桂人員到達我區城市地區后,做好個人健康監測,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政策。區外返鄉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進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在返鄉第7天和第14天分別做1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出行,不參加聚集性活動。
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疫情防控服務、應急咨詢熱線電話:12345。
2021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