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切對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機關的不必要、不恰當、不合理考核”,日前,最高檢召開會議研究加強和改進檢察管理、為基層減負措施,決定不再執行檢察業務評價指標體系,令不少人拍手稱快。
“問題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根據最高檢介紹,一些檢察機關、一些檢察人員過于關注數據指標、考核排名,把工作著力點放在片面追求數據好看、排名靠前上,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質效辦案上。究其原因,不當考核是重要因素。從宏觀層面上看,近年來,中央三令五申為基層減負,但一些基層仍不得不“負重前行”,甚至陷入“越減負擔越重”怪圈,歸根到底,也在于“指揮棒”指揮不當,一些地方和部門暴露出的“當考的不考,不當考的多考”等問題不容忽視。
對“不當考核”動真格,首先要明確何為“不當”。以檢察業務評價指標體系為例,這是根據2020年最高檢印發的《關于開展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的若干規定》確立的,體系涵蓋了“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分層分類的檢察官業績考評指標,確定了79類業務、160項質量指標、106項效率指標、46項效果指標,明確了三類指標的計分規則和方式。如此全面、精細的考核體系,出發點是好的,但在執行中,也容易從手段變成目的,從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變成簡單的數據管理。實施四年多后,主動出手、予以叫停,需要一定的決心和擔當,也具有一定的示范效應。
考核不精簡,基層負擔難減。為基層減負不是喊喊口號、發發文件,而是需要實打實的舉措。最高檢此舉帶了一個好頭,值得借鑒。對于其他部門和地方來說,也應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明確哪些是不當考核,哪些是必要考核,及時進行自查自糾,控制好開展監督檢查、索要材料報表的總量和頻次,該合并的合并,該取消的取消,避免無謂浪費基層干部的時間精力,讓考核真正回歸激勵干部干事創業、更好服務百姓的初衷。
對“不當考核”動真格,既要堅持問題導向,也要堅持效果導向。正如最高檢所說,“不對各地業務數據進行排名通報,不是不要數據,更不是不抓管理”,業務數據的重要性毫無疑問,關鍵是要運用得當,充分發揮其分析研判功能,進而提升業務能力水平,切勿成為限制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束縛。更進一步,要切實把科學、合理、有效的考核體系建起來,把重實干、重實績、重擔當的考核導向樹起來,才能既為基層干部松綁減負,又讓他們更有干勁、更有奔頭。
基層減負是一項系統性工程,而科學有效的考核機制是其中的重要一環。今年8月,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就曾提出,進一步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切實把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減下來、頻次統籌好。應付考核的時間少了,下沉一線的時間多了,基層干部才能更好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陸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