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聯合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開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安全守護”專項行動。在此背景中,11月11日,教育部官網發布《中小學生舞蹈等體育藝術類校外培訓安全提醒》。其中提到,“不要過早對孩子進行過強柔韌訓練”,強調“孩子身體發育過程有不同階段,需科學練習;過早過強的柔韌性訓練可能產生孩子器官發育不良、肌肉發育缺陷等問題”。
現代父母普遍重視孩子的興趣培養,因此很多孩子從小就開始學習舞蹈。隨著“雙減”政策的落地實施,舞蹈班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日益升溫。教育部此番提醒,無疑是一記警鐘:倘若不能把握科學合理的原則,“從娃娃抓起”不僅可能會“苦了娃娃”,甚至可能會“害了娃娃”。
前不久,多地出現舞蹈班孩子“下腰癱”病例,由此一再刺痛公眾神經。調查數據顯示,2005年至2022年,我國因下腰導致癱瘓的孩子超過1000人。這種病癥也因此獲得了一個俗稱:“下腰癱”。作為世界性治療難題,“下腰癱”將會對孩子造成難以逆轉的傷害。媒體調查發現,“下腰癱”頻發的背后,掩藏著舞蹈培訓行業從教師資培養到行業準入,再到家長認知誤區在內的重重隱疾。
國內研究顯示,“下腰癱”占到兒童創傷性脊髓損傷的19%~34%,其中4~7歲患兒主要是因為學舞蹈時練習下腰動作導致。國家衛健委因此建議:不推薦10歲以下兒童參加舞蹈下腰訓練等反復或持續過伸脊柱的運動。
如果說家長不了解“下腰癱”,主要是因為存在知識盲區和認知誤區,某些舞蹈培訓機構對“下腰癱”的風險視而不見,更多是為了配合營銷:只有讓家長盡快看到培訓成果,才能引導他們購買更多課程,而下腰劈叉之類高難度動作,無疑是最直觀的“成果展示”。不明利害的家長和另有所圖的培訓機構,很容易因此達成默契,從而將年幼無知的孩子置于危險境地。
培訓機構之所以對下腰劈叉之類高難動作情有獨鐘,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培訓老師本身就缺乏專業素養和科學常識。根據《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并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但在舞蹈培訓行業,不少舞蹈培訓教師并未按規定取得教師資格,因此并不具備科學引導幼兒開展舞蹈訓練的能力,很容易誤人子弟。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此番提醒并不具備強制性。如果說這對于家長意味著一種忠告,對于相關管理部門來說,這無疑是一種敦促——“雙減”大背景中,包括舞蹈班在內的各類非學科類培訓,也該嚴格核查培訓內容和從業人員資質。建立在嚴格管理、科學運營的基礎上,才能引導培訓機構尊重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確保每個孩子都能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