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市委書記、市委編委主任何錄春主持召開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2021年第二次會議,深入貫徹上級有關精神,研究有關機構編制事項。他要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三力”,確保機構編制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