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環境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結合我市實際氣象條件研判,2023年1月3—9日我市將發生污染天氣,首要污染物為PM2.5和PM10。根據相關的規定,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決定,自2023年1月3日8:00至1月9日24:00啟動大氣污染防治Ⅰ級(紅色)預警應急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