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記者從自治區財政廳官網獲悉,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于陸路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的通知》,同意以北部灣港為離境港,實施陸路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是國家實施的首個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
▲自治區財政廳官網截圖。
據了解,廣西北部灣的北海港區、欽州港區和防城港區全部納入離境港參加試點。
●與原水路啟運港退稅政策對比,新政策的啟運港為鐵路場站而非內河港口,運輸方式為鐵路運輸而非水路運輸;
●與一般的出口退稅政策(在貨物離境后退稅)對比,新政策實施后,企業自西安國際港務區鐵路場站(即啟運港)出口集裝箱貨物,在啟運報關出口后即可申請退稅,退稅時間有所提前,資金被擠占時間將縮減、使用效率提高,企業資金壓力相應減小。
這一政策的落地,可吸引陜西及其周邊省區的出口企業為享受提前退稅的政策利好,從而推動出口貨物向北部灣港集聚,做大北部灣港集裝箱貨物吞吐量,助推廣西加快完善西部陸海新通道服務功能,融入國際國內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