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從2021年12月31日起,區直管理中心的繳存職工可以辦理商業貸款商轉公跨行免自籌業務了。日前,記者從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直管理中心)獲悉,目前區直管理中心與華夏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桂林銀行、郵儲銀行、光大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柳州銀行9家銀行開展商轉公跨行免自籌業務,可受理商品房、二手房、單位房商轉公純住房公積金貸款,超出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的差額資金需借款人自行結清。
■申請條件
正常連繳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已經取得房產證
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商轉公跨行免自籌業務?據了解,申請貸款時在區直管理中心須正常連續匯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當前繳存狀態為正常且單位至少繳存至貸款申請日之前3個月內。所購房屋在南寧市所轄城區內,具有穩定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并同意抵押。
特別提醒,目前暫不受理商轉公跨行免自籌業務組合貸款業務。
商貸借款人和抵押人須保持一致才能辦理
區直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借款人申請商轉公跨行免自籌業務,必須為原商業住房貸款的借款人,且該套住房的商貸尚未結清;原商貸銀行須為區直管理中心指定的9家銀行,且商貸借款人、抵押人須保持一致,不能減少抵押人。借款人用于申請商轉公跨行免自籌的住房只辦理有原商貸發放銀行的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無其他抵押權人,且現不動產登記部門的抵押登記僅有此條。
相關負責人舉了個例子:假如借款人市民王先生已婚,他同時也是商貸主借款人,在其婚姻關系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區直管理中心才能辦理商轉公跨行免自籌業務。也就是說,商貸借款人和抵押人必須保持一致才能辦理。
特別提醒,職工個人及家庭不得以擁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申請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原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拆遷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為單位)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結清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指申請人及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南寧市所轄城區內擁有的住房套數。
■貸款額度
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60萬元
根據相關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原房屋成交價的80%或完稅憑證購房價值的80%,和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的最低值,且不超過60萬元。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原房屋成交價的60%或完稅憑證購房價值的60%,和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的最低值,且不超過60萬元。
相關負責人舉例:借款人市民王先生在上述9家商業銀行如果出現了商貸的額度有80萬元,按照公積金的確保額度只能貸60萬元的規定,商貸剩余的本金20萬元,在管理中心審批完,符合放款條件情況下,他再去結清剩余的部分。
■貸款利率
二套房或第二次貸款按同期公積金利率1.1倍執行
要特別提醒的是,借款人每月還款額一般不超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如無其他未結清貸款和擔保債務可放寬至60%,但家庭收入扣除月供后剩余的40%不能低于本地當年基本生活費標準。
房齡+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且不超過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齡延長5年減現有年齡,同時男性不能超過65歲,女性不能超過60歲。購買一手商品房的以原商品房購房合同日期認定房齡,購買二手房的以房齡原始查檔證明認定房齡。
貸款利率方面,借款人購買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