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西使用的疫苗主要有新冠病毒滅活疫苗(Vero 細胞),接種 2 劑;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載體),接種 1 劑;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 細胞),接種 3 劑。
一、可接種的情況
(一)已知對塵螨、食物(雞蛋、花生、海鮮、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頭孢或者其他藥物過敏,可以接種。
(二)患有心臟病、冠心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發作期或不是失代償期,可以接種。
(三)高血壓藥物控制穩定,血壓低于 160/100mmHg,可以接種。血壓長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由醫生評估后,可以接種。
(四)糖尿病藥物控制穩定,空腹血糖≤13.9mmol/L,無急性并發癥(酮癥酸中毒、高滲狀態、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種。
(五)甲減患者服用穩定劑量左甲狀腺素(優甲樂),甲功或游離 T3(FT3)、游離 T4(FT4)正常,可以接種。
(六)慢性濕疹沒有明顯發作,且處于非治療階段,可以接種。
(七)慢性蕁麻疹當前癥狀不明顯,且處于非治療階段,可以接種。
(八)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癥狀不明顯,可以接種。
(九)慢性肝炎非治療階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種。
(十)肺結核不是活動期,可以接種。
(十一)銀屑病非急性期(或非進行期),處于不需治療的穩定階段,可以接種。
(十二)白癜風處于非治療階段,可以接種。
(十三)慢阻肺非急性發作期,無明顯咳喘,可以接種。
(十四)強直性脊柱炎無急性疼痛表現,且炎癥指標無明顯異常可以接種。
(十五)抑郁癥、焦慮癥等病情穩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種。
(十六)精神疾病患者,經治療病情穩定,可以接種。
(十七)用于治療糖尿病的各種藥物(包括注射胰島素),均不作為疫苗接種的禁忌。
(十八)免疫系統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干燥綜合征等等)總體原則是謹慎接種。一般情況下,在病情穩定時可以接種新冠滅活疫苗和重組亞單位疫苗。
(十九)早期惡性腫瘤術后,不再進行放化療者;中、晚期惡性腫瘤術后超過三年,不再進行放化療者;腎病綜合征、腎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藥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議接種滅活疫苗或重組亞單位疫苗。
(二十)陰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統感染,無發熱,處于非治療階段,可以接種。
(二十一)單純腹瀉,無發熱,每日不超過三次,可以接種。
(二十二)心臟病進行支架、搭橋、安裝起搏器等手術,術后恢復良好、病情穩定,可以接種。
(二十三)器官移植術后,恢復良好,移植物功能穩定,建議用新冠滅活疫苗。
(二十四)腦血管病(如腦梗塞、腦出血等)治療穩定后 8周且血壓控制平穩者,可以接種。
(二十五)骨折、外傷,無感染發熱,可以接種。
(二十六)健康狀況穩定,藥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人群,建議接種。
(二十七)其他情況或病情經過醫生評估后認為可以接種的。
二、暫緩接種的情況
(一)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癥、腫瘤、風濕免疫性疾病等)引起發熱(腋下體溫≥37.3℃)體溫正常后 72 小時內。
(二)呼吸系統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發作期、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或臨床未控制;結核病活動期;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三)血壓≤90/60mmHg(原因不明)或≥160/100mmHg、心率在安靜休息時低于 55 次/分或大于 100 次/分、心臟瓣膜病變失代償期、主動脈夾層、靜脈血栓形成、心功能 3 級或以上、惡性心律失常、急性冠脈綜合征、急性主動脈綜合征等患者。
(四)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腸梗阻、炎癥性腸病活動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動期等患者。
(五)急性泌尿、生殖系統感染,嚴重腎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腎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劑或生物制劑的腎臟病患者;急性腎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腎臟病 3 期以上即腎小球濾過率 eGFR<60ml/min 的患者)。
(六)近期發生糖尿病急性并發癥(酮癥酸中毒、高滲狀態、乳酸酸中毒)者;空腹血糖>13.9mmol/L 者;未控制好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者。
(七)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礙性貧血未緩解、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ITP)活動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八)免疫系統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干燥綜合征等)活動期、先天性或獲得性免疫缺陷、明確合并機會性感染或惡性腫瘤未控制的 HIV 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癥性疾病患者。
(九)惡性腫瘤患者手術前后,正在進行化療、放療、免疫治療等患者。
(十)過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濕疹或蕁麻疹癥狀體征明顯者,或伴有皮膚其它癥狀發作期。
(十一)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或無癥狀)6 個月內。
(十二)臨床醫師或接種工作人員認為不適合接種者。
(十三)有難以評估其他情況或病情建議暫緩接種。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以疫苗說明書為準。
三、接種禁忌
嚴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執行。
(一)對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
(二)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癥、脫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發熱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婦女。
四、其他事項
(一)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單位在開展健康評估時不能變相開展健康體檢,收取體檢費用。
(二)60 歲以上的老年人在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前要把自身健康狀況如實告之接種醫務人員,接種點在開展疫苗接種健康評估時要充分把握知情自愿同意原則在充分告知接種疫苗風險的基礎上開展接種。
(三)所有 60 歲以上的老年人在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前要進行現場血壓測量,并進行登記。
(四)隨著疫苗接種人數上升、疫苗上市后監測和評價數據的增加,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的需要,本指引將適時更新。如本指引與上級新出臺文件不相符的,以上級文件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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