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南寧訊(記者 周紅梅 實習生 周美星)為推動市縣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運行績效,近日,自治區財政廳根據財政部對地方財政管理績效考核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新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與激勵辦法》,進一步壓實基層“三保”主體責任,明確獎優罰劣導向,對綜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區激勵獎勵力度增大。
根據新印發的《辦法》,考核范圍涵蓋全區14個設區市(含41個城區)和70個縣(市),考核各地日常財政預算管理工作情況,指標體系包括財源建設成效、預算編制管理、預算執行管理、基層“三保”保障、暫付款管理、政府債務管理、財政透明度、資產管理、預算績效管理、財政信息化建設10項指標。
《辦法》圍繞財政重點工作任務合理設置考核分值權重,其中:對基層“三保”保障指標賦予最高分值(16分),以壓緊壓實各地特別是市縣基層的“三保”主體責任;對預算績效管理指標賦分13分,強化預算績效理念,持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預算編制管理指標賦分12分,以進一步規范預算編制、硬化預算約束、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獎優罰劣導向明確。在考核基礎分100分的基礎上,增加設置加分項和扣分項,明確對獲得國家級獎勵等財政工作相關獎勵的地區給予不同程度的加分,最高加分20分;對財政工作出現失誤導致被通報批評等行為進行反向扣分,同時設置“一票否決”制,對財政工作重大錯誤、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等行為一票否決。對綜合考核排名靠前的4個設區市和20個縣(市)進行通報表揚,獎勵每個設區市本級1億元、每個縣3000萬元,并給予新增限額的傾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