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條例》新聞發布會在南寧召開。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從會上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足廣西高速公路實際,在服務區汽車充換電服務、打擊拒交和逃交車輛通行費、禁止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等方面做出明確規范,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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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
目前,廣西制定的公路管理地方性法規有《廣西實施<公路法>辦法》,但其對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的規定內容比較少,規范作用有限。《條例》填補了廣西高速公路地方立法的空白,有助于解決制約廣西高速公路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助推廣西高速公路高質量發展。
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交通基礎設施,是司乘人員在高速公路上停留時間最長的地方。為提升其管理服務水平,《條例》規定:高速公路經營者在服務區、停車區,應當提供停車、休息、如廁、飲水、交通信息查詢等免費服務;在服務區,應當提供購物和車輛加油、加水、充換電、維修等經營性服務;在有條件的服務區,還應當提供餐飲、住宿、物流等經營性服務,配備醫療急救箱。《條例》還鼓勵高速公路經營者會同相關部門建設“司機之家”,為貨車司機提供便捷、經濟的休息場所。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產業蓬勃發展,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統計,截至今年8月,廣西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應用36.67萬輛,較上年度增長72.25%。為此,《條例》要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為電動汽車通行高速公路提供充電保障。目前,全區高速公路共89個服務區建設了充電站,建成充電樁1498個。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將持續加快廣西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樁的建設,力爭在今年12月底前,實現已通車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同時加強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多年來,廣西高速公路拒交、逃交車輛通行費行為屢禁不止,既影響高速公路的正常運營,也損害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的經濟利益。對此,《條例》對打擊拒交、逃交車輛通行費作出明確規范,規定高速公路經營者有權拒絕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并要求補交車輛通行費;對拒不補交車輛通行費導致收費道口堵塞的,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同時,針對屏蔽、調換通行卡或者使用偽造通行卡的,使用偽造、變造通行費優惠證明文件的以及冒充享受通行費減免政策車輛的情形,《條例》規定由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責令補交,處應交車輛通行費五倍以下罰款。
記者注意到,《條例》明確禁止摩托車等不滿足高速公路通行要求的車輛、人員進入高速公路。據悉,這是從廣西地方實際進行考慮的,根據近3年的統計,廣西違規進入高速公路的摩托車事故傷亡率達到88%。因此,《條例》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摩托車、殘疾人專用車、拖拉機、履帶車、三輪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車輛,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此外,《條例》還提出以新技術賦能高速公路發展,規范高速公路的改擴建,增加車輛救援服務管理等內容。 |